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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訓或因公殞命軍人就學子女
經認定屬清寒者納入午餐補助
 【本刊訊】輔導會為表彰戰訓或因公殞命之現役軍人為國家犧牲奉獻的偉大情操,並落實照顧榮民、榮民遺眷及軍人遺族之子女,使其能安心向學,修正「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第二點、第四點附件一,將原規定之「經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並納入午餐補助者。」修正為「經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並納入午餐補助,或有特殊事由經本會評估核認者。」申請人如因特殊事由(戰訓或因公殞命軍人之遺族),經輔導會參酌榮服處訪視結果等相關資料,予以綜合評估,並簽奉核可,亦可納入補助對象。
 輔導會表示,申請者可於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各榮服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推甄入學 補助申請開始
 【本刊訊】輔導會公布就學權益簡表,退除役官兵可參加甄選推薦就讀二專、二技、四技,就學期間可申請包括學雜費補助、成績優異獎勵、就學生活津貼等,畢業後取得副學士/學士學位,另參加大專校院進修及就業考試,亦可向各榮服處申請進修補助,詳細內容請瀏覽輔導會官網(https://www.vac.gov.tw/mp-1.html)。
 一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的就學補助獎勵,自一一二年二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相關資訊請掃描QR code或網站瀏覽。
 輔導會就學服務:https://www.vac.gov.tw/np-1918-1.html。
 申請表單下載: 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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